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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2-26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張玉琴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由廣州市民政局和廣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2013~2015年廣州市幸福社區公益項目資助計劃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於本月30日起實施。根據《實施意見》,從今年到2015年,廣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將立項資助500萬元,用於全市創建社區開展社區公益項目,其中,資助的50%項目應是為老服務項目。
  每年將立項資助500萬元,用於全市創建社區開展社區公益項目,其中30萬元用於委托第三方組織開展社區公益項目評審管理等工作。第三方組織評審管理單位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
  據瞭解,有3種主體可以申請資助,包括:2013~2015年全市開展幸福社區創建的市級創建社區居委會;經所在街道(鎮)、社區註冊登記或備案的公益性、服務性、自治性群眾生活類社區社會組織;或是承接創建社區所在街道家庭綜合服務的民辦社工機構。但社區居民個人、家庭及轄區單位不能作為申請主體。
  《實施意見》對於項目的資助標準也給予明確。公益服務類項目按照社區規模大小,以常住人口的戶數計算,3000戶以上(含3000戶)的社區,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8萬元;3000戶以下的社區,單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6萬元。而從設施類項目來說,單個設施類項目資助額不超過15萬元。
  《實施意見》提出,社區公益項目主要用於資助為老服務、助殘服務、青少年服務、社區特殊群體關顧服務、社區互助及公益服務、小型社區設施改善等服務項目。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有關要求,社區公益項目資金資助的50%項目應是為老服務項目(由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組織評審時統籌,各社區申報可不受限)。
    (原標題:每年500萬彩票公益金將資助社區公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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