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東星河灣真粵中餐廳,不點茶水免收茶位費。晨報記者 肖允 實習生 衛藎成
  就算不喝茶只點菜吃飯,也需要支付18元/位的茶位費。日前,在閔行星河灣酒店真粵中餐廳用餐的夏女士,質疑酒店此舉有“霸王條款”之嫌。閔行星河灣酒店中餐廳相關人員的說法卻是,這是集團的統一規定,“茶位費”一經下單便根據人頭,由電腦自動生成,不管喝不喝都必須支付。
  究竟是顧客不懂規矩,還是酒店餐廳的規定太“霸王”?晨報記者針對茶位費問題進行了為期數天調查。
  [市民投訴]不點茶水就無法點菜
  3月19日晚,家住閔行的夏女士與家人一行四人,來到都會路3799號星河灣酒店一樓真粵中餐廳用餐。在服務員引領下,夏女士與家人進入一間包房就坐,在點菜之前,服務員詢問他們需要些什麼茶水。夏女士告訴服務員,他們不點茶了,因為晚飯之前剛在附近咖啡館里喝過茶。
  “服務員告訴我們,就算不點茶水,也要收取18元/位的茶位費,不能免。”夏女士說,她認為這個規矩不太合理,便叫來了餐廳經理交涉,並質疑該規定有“霸王條款”嫌疑。餐廳經理瞭解情況後告訴夏女士,這是餐廳的規定,而且這一規定已經明示,不能算是“霸王條款”。
  雙方交涉後沒有達成實質性結果,夏女士一行也沒有繼續點菜。“因為服務員說,如果不點茶水,便無法進行點菜的程序。”夏女士說,服務員這樣的回應令她難以接受,隨後離開了酒店,到別處用餐。“顧客明確表示不喝茶,餐廳也要收取茶位費,這難道不是‘霸王條款’嗎?我是來消費的,但實際上根本沒有消費這一項目,酒店就沒有任何理由收費。”夏女士說。
  [閔行星河灣]“老闆來也要交茶位費”
  3月30日下午,記者來到閔行區星河灣酒店。據公開資料,閔行星河灣酒店是由星河灣地產控股有限公司投資,按白金五星級標準興建的全套房休閑商務酒店,由廣州星河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在一樓真粵中餐廳,服務員將記者一行兩人帶入一間裝修考究的包間。
  記者詳細翻閱了整本菜單,沒有看到任何收取茶位費的提示。就在記者打算點菜的時候,服務員詢問,“兩位需要來點什麼茶水,我們這裡有普洱、龍井、鐵觀音等。”
  “我們點菜吃飯,另外點些飲料,就不喝茶了。”記者回答。“不過我們這裡的規矩是這樣的,就算兩位不點茶水,18元/位的茶位費還是不能免的。”服務員回應。“不點茶水也要付費?這個恐怕有些不合理吧。”記者合上菜單,反問服務員。“不好意思,這是餐廳的規矩,哪怕是我們老闆來吃飯,也要收茶位費。如果免去了你們的茶位費,我們只好自己貼了。”服務員面露難色,“這裡我說了不算,如果日後公司有政策發文下來說客人不喝茶就不收費了,那肯定就不收了。”
  “提前詢問不算強迫消費”
  前日,記者亮明身份再次來到閔行星河灣真粵中餐廳,餐廳一位不願具名的負責人表示,這是整個集團的相關規定,客人一經點菜下單,系統便會根據人頭自動生成“茶位費”,不管喝不喝都必須支付。
  “那如果碰上對茶類飲料有忌口或過敏的人群呢?”記者問。對方回應稱,如有忌口,餐廳可以提供其他的飲料如檸檬水、飲用水等,但茶位費照樣不能免,“我們雖然在菜單上沒有註明,但服務員會提前詢問,這也算是一種明示,並沒有強迫消費。”
  昨日,閔行星河灣真粵中餐廳負責人覃女士回覆記者,他們已將顧客提出的有關“茶位費”的爭議提交給管理層,但目前仍沒有相關答覆。“對於之前消費者關於收取‘茶位費’的那起投訴,我們曾表示可以通過打折的方式變相免去這筆費用,但當時對方沒有接受。”覃女士再次強調,對於由系統自動生成的“茶位費”,她也沒有權限為客人免除,這是集團的規定。
  [浦東星河灣]數周前已取消茶位費
  針對閔行星河灣真粵中餐廳方面回應,收取“茶位費”是集團的規定。昨日,記者來到同為星河灣集團旗下的浦東星河灣酒店真粵中餐廳一探究竟。
  昨日下午1時許,記者來到浦東錦繡路2588弄星河灣酒店,真粵中餐廳位於酒店的地下一層,與閔行星河灣酒店幾乎相同的奢華裝修風格。記者在服務員的帶領下來到大堂就坐。“請問需要什麼茶水嗎?”服務員詢問。
  “不喝茶,就點菜吃飯,可以嗎?”記者回答。“可以的,您請看菜單。”服務員回應。記者隨即詢問“不喝茶,是否需要收取茶位費”,服務員擺擺手,表示不用。
  據浦東星河灣真粵中餐廳負責人介紹,浦東、閔行的兩家星河灣酒店屬同一集團,但浦東星河灣真粵中餐廳已於數周前取消了收取固定茶位費。“原來也是規定不喝茶也要付茶位費的,但有些客人不喝茶,再收取的話就有些不合理,於是我們對這個規定進行了適當變通。”該負責人介紹,現在顧客如果不喝茶,就不收取茶位費了。如果顧客需要喝茶,大堂按12元/位收取,包間按18元/位收取。
  [記者調查]
  “茶位費”執行標準不一
  茶位費,通俗來說,是指按人頭收取的茶水費用,最初在一部分粵式餐廳流行。久而久之,一些商家將茶位費變成“顧客即使不喝茶、不就餐也要交”的費用。昨日,記者挑選了滬上一些知名的有粵菜特色的餐廳,瞭解他們收取“茶位費”的情況。
  浦東四季酒店尚席餐廳:餐廳規定顧客點茶水就按茶水價格收費,不點茶就不收,沒有“茶位費”規定。
  思南公館酒店中餐廳:餐廳有“茶位費”的規定,55元/位,但如果客人不點茶就不會強制收費。
  唐宮海鮮舫(白玉蘭店):餐廳有“茶位費”規定,統一為5元/位,唐宮海鮮舫的門店都有此項規定,就算客人不喝茶、點其他飲料,也要按人頭來收費,無法免除。
  今海明珠海鮮大酒樓(莘松店):餐廳有“茶位費”規定,包房內5.5元/位,大廳4元/位。這項收費包含在“餐位費”內,具體為茶水、醬汁及毛巾的使用,顧客就算不喝茶,也要收取該項費用。
  [律師說法]
  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昨日,記者從市消保委獲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新修訂後,消費者可對餐飲行業內“禁止自帶酒水”、“包廂最低消費”、“開瓶費”等一系列現象予以投訴,消保委接到投訴後會予以落實,但對於部分餐飲企業收取“茶位費”的認定,仍未有統一標準,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此,上海市餐飲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金培華表示,收取“茶位費”本身就站不住腳,如果按照人頭硬性收費就更加有失公平原則。 “一個人付費喝一壺茶,10個人付費同樣喝一壺茶,這顯然有失公平。 ”金培華表示,除了消費者不喝茶仍要收費外,如果對小孩或者有忌口的人也收取茶位費,就存在強制消費的嫌疑。
  上海震旦律師事務所鄭祺律師認為,18元/位茶位費收得不合情理。雖然餐廳明示在先,但以“規矩”為理由,哪怕消費者不喝茶也要其支付茶位費,涉嫌違背了公平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這項收費沒有法律及合同的依據。
  (原標題:“不喝茶也要付茶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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